建筑施工三检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施工三检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三检制度1
项目质量过程控制严格采用三检制度,它包括自检、复检、终检。“三检制”要贯彻到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班组质检员的作用,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控制”,做到防检结合,实行对工序严格把关,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一、依据
1、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和评定工作。
2、每个工序、单元、分部和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向施工负责人和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鉴证。
3、按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及其他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正确施工。
4、对施工中的重要部位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施工中的只要部位是指隐蔽工程、上下道工序衔接的重要部位等。
二、“三检制”制度落实实施
1、班组自检
项目部在与施工队、操作者签到的劳务合同中必须明确质量责任、质量检验、质量等级工价、质量奖罚等质量约定,并严格监管实施,确保合同质量目标实现。
施工班组、操作者在施工过程中和完成每道工序时,班组都必须按照规范标准,认真进行质量自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自检合格时,正确填写质量自检记录通知施工队质检员检验。
2、复检
施工队负责人组织各班组对各操作面进行检查,便于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消除施工中的质量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质量好的班组实行奖励,施工质量差的班组实行处罚。
3、终检
施工队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项目部验收。项目部质检人员进行施工验收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
项目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进行验收。
专业工程施工检验、应对相关的工程验收资料、现场实习检验。工程验收资料由受检方提供。检验合格后检方与受检方办理交接检验单。
工程施工检验合格后,下道工序的.施工队伍才接受或隐蔽工程,并对上道工序工程的成品承担保护责任。如对其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建筑施工三检制度2
一、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造人民满意、放心的优质工程制定本制度
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1、自检是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均需由施工班组对所施工产品进行自检,如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由班组长填写自检记录表。
2、互检是经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在项目经理部的组织下,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参加,对上下工序的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对互检中发现的问题,相关班组应认真及时地予以解决。
3、交接检是上下工序班组通过互检认为符合分项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在双方填写交接检记录,经工长签字认可后,并经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各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按“三检制”进行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分项工程施工完后由施工班组长进行自检,并按分项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内容要求,将检测数据如实填写齐全上报给项目部工长或专业质检员。
2、由工长或质检员持自检结果上报给项目部质量负责人,并组织对上下工序班组进行互检。
3、经互检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班组长按检测数据及结果认真填写工序检查记录,并经项目部工长签字验收。
四、凡不履行“三检制”或经“三检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绝不允许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各分项工程隐蔽前必须进行“三检制”